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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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圣运律师|房屋拆迁赔偿|土地拆迁赔偿|法律土地纠纷
破坏耕地坚决不许
基本案情:
高先生为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小铺头村村民,为了落实政府有关法规、政策,拆迁律师收费,经镇咨商小组批准,代表会讨论通过,委托贵合作社为申请人所经营的土地进行流转(或)经营,并签订《土地流转委托书》。依据该土地流转委托书的约定,拆迁律师,原告委托被告为其所承包的农田进行流转(或)经营,用途为农业生产。但是签订协议以后,被告将原告同意流转的土地出租给了北京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却将原告的土地用来取沙卖土以及回填生活垃圾,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用途(农业生产)。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小农经济、分散经营的模式逐渐被打破,农村集体土地的耕作方式逐步走向规模化生产。虽然有越来越多的农民走出了世世代代耕作的土地,拆迁补偿律师哪家专业,但是出于对这片土地的热爱和保护,绝不允许任何人对该片土地实施破坏行为。
律师说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法律规范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拆迁律师费用,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 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依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委托合同中三方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一章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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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拆迁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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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上级应当加强对下级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法律土地纠纷
圣运胜诉通告:复议胜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府
【委托人】 :汤先生等三人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府
【基本案情】
汤先生等三人系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县人,在此处的房屋因“蒙自市大园梓片区改建项目,被纳入征收范围,经咨询,汤先生等先生了解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在土地拆迁及相关各项法律事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是委托了圣运律所王优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希望能通过律师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核实其征收合法性,在圣运律师的指导下,汤先生等向被申请人申请相关的信息公开 ,但是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答复,于是,圣运律师指导汤先生等向云南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胜诉结果】
云南省受理了当事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并对案件进行依法审理后,决定:确认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不予公开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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