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吴忠供电公司物资储备周转库项目周转库房、管理附属用房施工
联系人:徐磊 电话:
招标编号:TYGJZB-WZGDGS-05
招标编码:CBL_20160826_26703775
开标时间:2016-09-20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540万元
所属地区:宁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吴忠供电公司物资储备周转库项目周转库房、管理附属用房项目以宁电发展【2016】6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吴忠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为2434㎡,主要功能为物资周转库,包括室内库房2260㎡,其中室内货架区510.4㎡、室内堆放区503㎡、作业区253㎡、作业通道994.6㎡;附属用房174㎡,其中保安室16.4㎡、办公室34.8㎡、会议室18.2㎡、资料室32.4㎡等。
2.2 建设地点:宁夏吴忠市金积镇。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及设备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壹级建造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4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5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上施工谢绝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8月30日
报名前与联系人联系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徐磊
手 机:
邮 箱: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