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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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商标注册,版权注册
经营模式
产品商标申请根据《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商标局、商评委2016年12月)规定:用以证明系争商标不存在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形的证据材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能够显示出使用的系争商标标识;
能够显示出系争商标使用在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上;
能够显示出系争商标的使用人,既包括商标注册人自己,也包括商标注册人许可的他人。如许可他人使用的,应当能够证明许可使用关系的存在;
【集佳商标注册】本着'一切为客户'的原则,以'诚实、守信、便捷'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的企业事务代办服务.产品商标申请一人有限公司不同于个人独资企业
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一人有限公司的投资人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责任形式是投资人所承担的风险只限于所投资的那一部分,不涉及投资人的其他个人财产,因为投资人的投资部分和其他个人财产是可以分离的。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投资与其个人财产是不分离的,承担的是无限责任,表责任形式上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作为人,要以其全部个人财产对其所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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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流程,简化材料
办理注册人名称和/或地址变更业务时,不以基础商标的核准变更为前提。如基础商标已经核准变更,无须提交核准变更证明复印件;如基础商标尚未核准变更,申请人可提交登记机关变更核准文件复印件或登记机关的网站找到打印的相关档案作为变更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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