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
会员级别商盟会员 第1年
信誉指数30
注册时间2017-03-29
联 系 人女士
联系电话13814868505
主营产品刑事,民事商事案件,建筑工程,交通,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案
经营模式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奖励和处罚
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法律监督机制,发生重大经营决策失误的,法律顾问单位,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所出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或者警告;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企业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免费现在咨询,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有犯罪嫌疑的,依法移送司法木几关处理。
企业有关负责人对企业法律顾问依法履行职责打击抱复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所出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或者警告;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有犯罪嫌疑的,法律,依法移送司法木几关处理。
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所有的服务都精益求精,汇聚团队智慧,旨在为您和您的公司把控风险、创造价值。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企业法律事务机构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是指企业设置的专门承担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是企业法律顾问的执业机构。
第二十三条 大型企业设置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其他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法律事务机构。
企业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法律事务机构配备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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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7312383